公告~硝酸銨農業使用相關規定

2022/01/11

公告~硝酸銨農業使用相關規定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

發文字號:環署化字第1118100504號

附件:如文

主旨:硝酸銨作為農業目的用途之使用者,得於購買時出示證明資料採實名登記,販賣業者須逐日逐筆以網路傳輸方式

   記錄運作量及每月申報,並配合直轄市、縣(市)環保機關之不定期查核,請查照。

販售名單:https://reurl.cc/KpARdq

 

 

詳見附檔

環保署函文.pdf